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盘县松河彝族乡学前教育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乡学前教育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乡幼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办学条件 各幼儿园必须具有按标准配备的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室要干燥、明亮、通风、安全,坚决不允许使用危房,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办。桌椅要符合标准;每班必须配有消毒柜、保温桶、口杯架、毛巾、电视机、影碟机、钢(风)琴、录音机、黑板、图书、各式教玩具等。教师要有专门的办公室;有专门的安全宽阔的室外活动场地,有攀登架、滑梯、跷跷板、皮球、跳绳、接力棒、沙包、垫子等体育器材。有满足幼儿人数需求的、卫生设施齐全的厨房。二、师生条件 要求全体幼儿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办学思想端正。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参加每年举行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具备弹、唱、跳、画等专业知识,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大班幼儿不能低于5周岁,大班幼儿不超过35人;小、中班幼儿年龄应在35周岁之间,中班幼儿不得超过30人,小班幼儿不得超过25人;每班需配备两教一保。三、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