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校园绿化管理办法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机构1、建立学校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办公室(简称绿化办)。绿化办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2、绿化办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3、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校园绿化的良好习惯,按照各系学生人数,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系学生会、团总支具体组织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二)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时,必须与绿化办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上报区绿化检察办批准。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