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五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评定综合及单项奖励的直接依据,作为评先和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指标,测评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方式遵循定量与定性,评议与记实,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考核。 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 指标体系及测评办法 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由学业成绩和素质拓展成绩两部分构成。学业成绩包括必修课程成绩和学业拓展成绩两部分。素质拓展成绩包括基本素质成绩和发展素质成绩两部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采取以下公式计算: (一)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学业成绩+素质拓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