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 海 交 通 大 学沪交内(实)20044号上 海 交 通 大 学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教职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学校财产安全,促进教学、科研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及铲车、叉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等限于校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系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司机及挂钩工、校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等,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