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监理部印章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理部的印章保管、使用、收回、销毁,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项目总监是印章使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监指定专人保管印章的,应有签署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 3、监理部印章应入柜保管,每次用印完毕,应随即锁好,防止盗用。 4、除工序报验类资料由现场专监审核后即可盖章,其他用章均需总监审核批准,总监不在现场时可电话请示,批准后方可盖章,总监到现场时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印章使用应建立台账,填写监理部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登记,对盖章留存资料交资料员归档保存。 5、印章保管人更换的,总监与继任者签订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 6、项目印章使用范围: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料;联系单(与业主/设计院/周边地区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会议纪要、通知单、备忘录、监理报告、各类报验审查表、向业主监理费申请报告,与上级往来文件资料等的印章盖用。 7、施工单位经济类签证资料必须由总监审核并由总监本人盖章。 8、监理部印章严禁在下述文件资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