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监督抽查工作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计划和方案的确定1、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检测中心克什克腾旗工作站负责组织制定辖区范围内的监督抽查计划,并向承担单位下达监督抽查任务。2、任务承担单位应当按照监督抽查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监督抽查方案应包括:受检单位范围,抽样范围、抽样时间、抽样依据、抽样数量等,检测项目、检测依据及判定依据,复检及注意事项等。监督抽查方案应当科学、客观、公平,具有代表性和公正性。3、监督抽查的范围主要是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突出的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需要进行抽查的产品,以及可能危及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品。三、检测机构、受检人1、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克什克腾旗工作站质量检测机构必须通过国家资质认定,经过省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承担任务所涉及的检验项目必须通过资质认定。监督抽查工作禁止分包。2、监督抽查的受检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