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红岩煤矿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厂区绿化环境整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治安保卫工作是我矿安全综合管理系统的重要内容,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职工、综合治理的方针。第三条 我矿治安保卫工作归属综合处管理,由综合处负责保安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第二章 工作制度第四条 我矿治安保卫工作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门房、入井检身房和夜间巡逻,门卫配备三名保安人员,出入井检身房配备三名保安人员,夜间巡逻配备两名保安人员。第五条 我矿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每个岗位都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第六条 坚持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制度,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第七条 各班组提前十分钟到岗位上接岗,如接班人员未到位,在岗人员不能离开岗位。第八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当面签字确认。第九条 保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