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考勤规定1.1 作息时间:公司作息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8:00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另行安排时间 (需由总监批准,交行政部备案);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5.5天。1.2 打卡1.2.1 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到刷卡地点依规定打卡,严禁代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1.2.2 委托他人刷卡及代人打卡和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当事人双方均以旷工一日论处。1.3 忘打卡1.3.1 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包括加班)忘打卡者,应到行政部填写补卡单,呈直属主管或总监签证后,送行政部处理。1.3.2 经查忘打卡之补签申请如有不实者,除当日以旷工论外,并给予申请人记警告一次。1.3.3 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需到前台处登记考勤,并给予处罚10元/次。1.4 迟到、早退、旷工1.4.1 员工应于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1分钟后至10分钟以内打卡为迟到,一个月迟到超过两次者,从第三次迟到开始计算罚款,每迟到1分钟扣2元。员工一月迟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