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稿)一总则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特制定本制度。二上下班时间规定1.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春、冬季),如遇季节性调整,总经办另行通知。2.部分若实行运转班或因工作特性需改动上下班时间时,具体上下班时间由部门确定后报分管副总审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交总经办备案。三.考勤管理规范1.公司实行打卡制度,上下班必须打卡;如果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者,须向总经办提供出差证明或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和分管领导审批的情况说明;因疏忽大意而忘记考卡时,应于当天或次日向总经办提供其部门负责人确认和分管领导审批的情况说明,累计不能超过3次/年。2. 员工临时离岗,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3总经办将不定期对员工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4.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的。5.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