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园区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考勤和请休、假工作的管理,保障园区生产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1、 考勤:园区各部门员工均必须在统一的上、下班时间内参加考勤,由各部门部长对所属员工采用班前、班后短会(5分钟以内)形式集中点名应勤,月末将考勤表交至综合部汇总公示,作为核算、考核工资的依据。综合部会同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季节性作息时间的确定或调整,并负责考勤的实施部署、督查和考评、汇统。2、 休、请假: 1、休假:目前仍执行公司月带薪休假三日的规定,倡导月度连休;但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的季节,经分管领导批准可暂时性取消休假,取消的假期,在生产任务可调节时予以合理安排累休;其它假期公司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2、请假:员工因事、因病请假的,月事假超过一天,病假(需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超过三天的,不享有带薪事、病假待遇。 3、休、请假手续:所有休、请假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履行休、请假和期满销假手续;休假三天以内(含三天,下同)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三天在五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