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考 勤 管 理 规 定第一章 考勤管理第一条 考勤管理是我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计发员工奖金等劳保福利待遇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为维护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昆明市官渡地政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第三条 中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早上830至1200 ,下午1230至1700,周六、日为法定节假日。第四条 中心员工实行指纹打卡制度。打卡时间为早上830以前,下午17:00以后;测绘工程院外业作业人员下午不打卡,其中测绘工程院管理人员及内勤按中心打卡制度执行。第五条 个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单位规定的时间上下班打卡的,必须以电话形式告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领导,并由本人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填写因公外出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确认后,方可计算考勤,否则按旷工处理。第六条 迟到1、 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包括10分钟)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包括20分钟)罚款20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