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岳阳县城关镇中心学校(校本部)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指针,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46号)、岳阳县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依据,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标准课时”作为教师工作量考核尺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导向作用,全面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二、实施原则(一)有利于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效率优先的原则。(二)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创先争优工作热情的原则。(三)有利于遵守财务法规,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三、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四、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