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营口市高危孕产妇转会诊制度一、高危妊娠实行分级管理,评分5分者可由乡镇卫生院矫治,评分累计10分,15分者由县级助产机构矫治,累计评分20分者,由市级助产机构处理。二、高危妊娠实行首诊负责制,妇产科医生筛出高危妊娠后除按辽宁省高危妊娠管理常规专案管理报告卡外,还要按分级管理原则进行转诊,并填写辽宁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联系卡,同时在辽宁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高危孕产妇登记册转诊栏注明转诊时间及转诊医院,收到转诊回执后于备注中注明。三、凡遇急重症及危重病例应就地及时组织会诊抢救,因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制不能救治的病例应及时护送转诊,送达上级医院后报告妇幼保健机构,由保健机构继续追踪直至转归。四、合并重症内科疾病的孕产妇直接转至医大二院,要求专人护送并确保途中安全。五、各级急救组织联系电话如下:营口市孕产妇抢救中心(营口市妇儿医院): 、(营口市中心医院):(白天) (夜间)盖州市孕产妇抢救中心(盖州市妇幼保健院): 、 (盖州市中心医院): (护士站)大石桥市孕产妇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