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行政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公务用车管理,降低非经营性资产管理负担与管理风险,适应公务用车社会化、货币化的发展趋势,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总体要求、组织机构和适用范围1、总体要求: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公务用车的存辆资产,降低企业交通管理方面的风险,降低企业公务用车费用,减少管理费支出,逐步实现公务交通费用的工资化和公务用车社会化,决定对公司管理人员全员继续实行公务交通补贴货币化。2、组织机构:公司成立行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主管管理工作的领导兼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班子成员兼任。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财务管理部、行政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协助办理。 3、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的全体在职管理人员。但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使用公务车或实行公务交通补贴货币化;其他管理人员一律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配置方式。4、本方案中的“公务用车”指小轿车、旅行车、大中客车等用于载人的办公车辆,不包括客货两用车、货运车或特种、专用生产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