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行政管理补充规定(试行)一、总 则 根据集团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集团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安装、设置、设立任何固定设施,不得更改原有设施或装修;第二条:注意岗位形象: 1、衣着得体、仪表严整、举止端庄。男士不留长发,不裸背露体,女士不穿超短裙,不穿拖鞋(含时装拖鞋),不浓妆艳抹上班;2、讲文明、讲道德、讲风格、抢困难、让方便;3、处理业务要体现快捷、认真、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4、对来公司办事的客人(客户),要热情接待,谈吐大方得体,维护公司形象。第三条、劳动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严禁从事与业务无关的事务,不准干私事,不准从事娱乐性活动,打电话时应做到长话短说,简明扼要。3、讲政策、讲原则、令行禁止。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冒领等不正之风;4、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二、客房管理第一条:客房采取一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