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世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财产管理办法1、目的与适用范围1.1 为了加强公司对行政财产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行政财产包括行政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消耗品。1.2.1行政固定资产的内容:房屋及建筑物、非生产性管理用具、器具、车辆、电脑、设备等物品。行政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A.耐用年限一年以上;B.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1.2.2不同时具备上述行政固定资产的两个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或消耗品。1.3本办法适用于上海世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2、管理职责2.1董事长办公室2.1.1建立公司行政资产总帐及明细帐,做到使用部门、行政管理部、财务部三帐一致,帐、物一致,并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及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情况;2.1.2正确、及时办理行政资产的增加、转移、报废等手续,做好账务处理;2.1.3负责登记各部门资产管理责任人名单并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的资产管理、使用及维护工作;2.1.4每季度组织资产清查盘点,核对帐实,并上报盘点报告;2.1.5负责组织行政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