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促进证券公司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尽职调查是指证券公司通过访谈、查阅、实地考察等方法,勤勉尽责地对申请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债券的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进行调查,以充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过程。第三条 本指引是对证券公司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证券公司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证券公司还应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可能影响企业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相关发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必要时,证券公司可采取本指引以外的其他方法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第四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第五条 尽职调查过程中,证券公司可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对专业意见有异议的,应主动与其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