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证券营业部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营业部劳动纪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营业部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营业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营业部全体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第三条 营业部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为休息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时间为: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第四条 营业部员工均享受国家法定假日,法定假日的休息时间根据国家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营业部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及营业部的实际情况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第三章 审批程序第六条 营业部员工的公出、加班、请假、休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度。营业部员工公出、加班,请假、休假应由本人事先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生效。第七条 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