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请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心所有员工请假制度,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公司员工请假事项做如下规定,请所有员工严格遵照执行。一、总则:中心规定的员工请假事项具体包括如下五个方面: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员工请假均需由本人亲自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遇特殊情况需电话请假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生效,但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则视为旷工。二、请假批准程序:1、普通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一律由直接领导批准即生效,并将请假单送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7天以内的(含7天) 由直接领导审核后报上一级领导批准,7天以上的由直接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审核后,报中心主任批准。2、公司部门主管或副总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须由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生效,并将“请假单”送办公室备案,三天以上由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中心主任批准。3、公司总经理请假一律报中心主任批准方可生效,并将“请假单”送办公室备案。 三、 假期规定:1、病假:因病需要治疗或休养的可请病假,病假需凭医院有效证明(病历本、病假单、医院缴费单等)按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