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七、请、休假管理(修订)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请假、休假,同时又能确保公司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公司考勤范围内的员工应当遵守请假的程序和相关的规定。(一)请假程序及规定第一条 公司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若假期较长,以确保工作开展的连续性须交接手头工作,并记录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假如超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报请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第二条 请假规定1、员工请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除因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让同事或家属代办,回公司上班后及时补办)。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自行离开。的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请假,必须以电话形式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注:未告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参考考勤数据,按旷工处理)假满后补办请假手续。2、若假期满未履行续假或虽履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工者,除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第三条 假期期限的核准权限1、 主管级(不含)以下人员,假期在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天以上的假期,由部门负责人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