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投资本集团 请休假、迟到、早退及旷工离职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迟到、早退、旷工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三、 内容:请假管理条例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假条审批完毕后交人力资源部;2、在一个工作日内的请假,由部门主管审批,并在24小时内报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无效;3、假期在2-3日内的需要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假期超出三天的需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4、员工在试用(7天)、实习期间(未满20天)不享受休假待遇;5、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部门相关责任人可不给假或缩短假期;6、请假无特殊事项,当天临时个人事宜,部门主管可根据事实情况给予小时假,凡小时假不超过2个小时之内的可签临时外出申请单即可出行;小时假理由正当合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到岗位的不扣个人工资,不额外算在休假天数之内;7、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