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企业质量器具的管理,提供产品质量,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业生产中所有应用于产品质量工作的量具、检验用具及检验设备的管理。 第2章 质量器具的配备与检定第3条 各类质量器具的申购,统一由质量器具主管人员负责。质量器具主管人员应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的添置计划。第4条 各部门需要购买质量器具时,需填写“质量器具申购表”报质量部,由质量器具主管人员核准后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查批准,然后由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第5条 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周检制度,执行质量器具的周检计划,新购置或发生故障经大修后的质量器具都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6条 所有再用(包括新购)的质量器具都必须按国家检定规程或质量部制定的检定方法进行检定。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检定周期的计算由最后一次检定合格的日期开始),一律不准使用。第7条 质量器具的鉴定内容包括入库检定、周期检定、抽查检定、修后检定。1.入库检定。凡外购或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