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沙县水务工程资料整编要求一、资料整编基本要求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管理工作,规范资料收集整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对资料收集整理提出如下要求。(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过程重要组成部分,参建各单位应加强对资料收集整理的管理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编制和审定应与施工进度同步。(二)资料收集整理项目法人负总责,在做好自身产生资料的制作、收集、整理的同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资料整编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三)水利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一般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资料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向项目法人和质量管理部门提交工程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四)水利工程在进行验收之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建单位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资料的内容与质量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工程验收。(五)质量管理部门应将资料整编工作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认真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