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运行交接班制度标准1 总 则1.1 本制度规定交接班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明确交接班责任。1.2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运行部全体运行人员。2 通 则2.1 交、接班是确保电厂连续不断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一环, 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应做到“交班交的清楚,接班接的明白”。2.2 运行人员应按本部门规定的轮值表、班次和时间,按时交接班。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如发生接班时间已到而接班人员未来接班,交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继续值班,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直到有人接班时方可离开岗位。值班人员一般不得连值二个班次。2.3 接班者上班前不得饮酒。2.4 接班人员应穿统一工作服,佩带胸卡,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凉鞋,不准穿戴不利于安全生产的衣帽,在接班前30分钟到达岗位,到现场检查了解上一个班设备系统运行方式,设备缺陷及运行参数。2.3各岗位应建立交接班记录簿,实行按岗位交接。交班人员有责任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清楚本班运行情况,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及其初步分析、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对重要的设备变动或设备缺陷应到现场向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