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XX公司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 XX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第三条 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 聘任和安排第四条 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XX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第五条 XX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