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第四条 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第五条 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