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销售总部报销制度一、出差期间住宿及生活补助1. 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期间住宿费限额300元/天,副总裁、总经理出差餐费实报,副总经理生活补助50元/天。2. 区域经理、市场中心经理、市场中心主管、商务,出差期间住宿费限额120元/天,报销时提供不低于相应出差天数的正规住宿发票即可,且发票为出差当期时间和地点内的发票,但建有办事处的地市除外(无章不予报销);生活补助50元/天。3. 区域主管、组长、销售工程师,出差期间住宿费限额70元/天,新疆省份、北京市出差住宿费限额120元/天;报销时提供不低于相应出差天数的正规住宿发票即可,且发票为出差当期时间和地点内的发票,但建有办事处的地市除外(无章不予报销);生活补助50元/天。4. 天数界定:员工中午12时以前离开公司驻地的按一天计算,12时以后离开公司驻地的按半天计算。相反,工作人员出差返回时,中午12时以前返回公司驻地的按半天计算,12时以后返回按一天计算。当天往返不产生住宿的生活补助按半天计。双人出差一起住宿的,按单人标准限额报销住宿费。5. 济南、章丘及临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