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银行员工假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管理,建立-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假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休假及其待遇第三条 公休假和法定休假。(一)本行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为公休假。(二)法定休假是指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国家规定的假日。法定休假的天数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执行。(三)营业机构的公休假和法定休假日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实行轮休和调休制度,服从单位统一安排。(四)员工休假期间享受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第四条 年休假(一)本行工龄满5年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工龄满5年不满10年,每年休假7天;2、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每年休假10天;3、工龄满20年以上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4天;4、工龄满3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二)员工休年休假,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提前。(三)有以下情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