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宏发公司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外出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规范参观、考察或学习管理体系、流程及相关标准,提高外出考察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员工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的提升,并能够有效利用和推广考察成果,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各部室及下属单位。下属单位,是指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派出机构。第三条 外出考察学习应遵循“五定”原则,即:定课题,不搞无价值的考察;定线路,不去与工作无关的地方;定时间,不得超出批准期限;定人员,不得增加与考察目的无关的人员;定费用,不得擅自提高费用。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出参观考察,主要针对以下活动内容:(一)组织离开公司所在地赴省外开展参观、考察活动。(二)有针对性地组织3人以上,前往区内开展为期3天(含)以上的参观、考察活动。第五条 本制度规定的参观考察活动需履行事前审批或报备。(一)牵头部门应指定人员依据外出参观、考察内容及目的,制订参观、考察活动实施方案。方案需明确活动目的、出行人员、行程计划、费用预算及相关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