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订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第二条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实执行本制度,搞好集团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集团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集团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第四条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 集团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集团总经理在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签订有关合同。集团内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须集团总经理批准,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其委托人签订。签约人必须对集团和本单位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六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