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津*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系统国内差旅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全资子公司、控(参)股公司、事业单位、托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 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集团班子成员及集团管理的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公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集团党委书记批示;集团各部室部长公务出差报部室主管领导并经集团党委书记批示。集团各部室其他人员公务出差报部室主管领导批准。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审批流程。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随意改变行程;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五条 加强差旅费预算管理。应当将差旅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