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三违”鉴别标准第一条 遏制“三违”现象的发生,是减少事故的首要措施。为了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鉴别“三违”标准,从而促进公司的生产安全,减少事故,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外委施工单位。第三条 “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第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于“三违”行为:1、安全重点部位管理落实不到位的。2、安全重点部位记录不详的。3、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不及时向本单位以书面形式汇报的。4、隐患不按期整改落实的。5、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隐瞒事故的。6、对作业现场安全情况不进行检查、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作业的。7、不做班前生产、安全传达或交接班记录不全的。8、上岗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防砸鞋、工作服、绝缘手套、绝缘鞋)的。9、违反劳动纪律(班中睡、干私活、玩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的。10、违章指挥的。11、在非指定地点就餐的。12、不按右侧通行规则行驶的。13、操驾设备、车辆压电缆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