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集团公司在役装置的安全生产及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工作职责与工作程序,实现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事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全过程。第三条 定义(一)项目施工单位:是指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建筑安装、机械设备维修、防腐保温、设备清洗、设备厂家售后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宣传装饰、环卫绿化、环境监测、工业卫生监测、计量监测、劳务服务及等工作的外协施工单位。(二)工程负责部门:指代表集团公司负责项目施工的业务主管部门。其中各项目部负责分管的新、改、扩建项目;各经济实体负责本部门技措项目、设备大修项目;其他业务部门负责联系的单位进入厂区作业、交流等。(三)固定作业区域:施工作业与生产系统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且不交叉,与在役装置有效隔离的作业区域。(四)特殊作业区域:施工作业与生产系统交叉、新老系统衔接或作业风险较大的作业区域。第四条 管理原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