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湖南省建工集团项目经理部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在项目承接及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规范项目经理部印章管理,完善项目责任人担保制度,依法处分工程项目优先受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工作,防范项目风险,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二章 印章管理第一节 印章的刻制与启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经理部印章包括:项目经理部行政印章和项目经理部财务专用章。第四条 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本企业项目经理部印章的刻制、发放、回收和废止(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资产部负责发放、回收和废止)等有关工作。 第五条 凡中标项目均应刻制项目经理部行政印章(财务专用章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成立批文明确的具体名称到公安机关确定的专业刻字社刻制并备案。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印章由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局局长、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及项目经理部印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