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QQ5-24 预拌混凝土生产工艺标准(524-2007)Q1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集中搅拌站生产的预拌普通混凝土,不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高性能专项预拌混凝土及运送到交货点点后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及养护作业。2施工准备2.1 材料2.1.1 水泥:宜用32.5级级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进场时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进场时进行复检的项目及复检验批量的划分应按标准规定执行。2.1.2 骨料(1) 骨料进场时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及其它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对进场骨料应按规定按批进行复验。但对同一骨料生产厂家能连续供应的,并且质量稳定的骨料,可一周至少检验一次。在对骨料中氯离子含量有怀疑时,应按批检验氯离子含量。(2) 砂:宜用粗砂或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对于C10和C10以下的混凝土用砂,根据水泥强度等级,其含量柯予放宽,含泥量不大于5%、泥块含量不大于2%。通过0.315mm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