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领导带值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系统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中建股安字2012347号)要求,结合中建四局生产经营布局和施工项目点多面广、高、大、精、尖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制度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第三条、制度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各施工项目部。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六条、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内容:(一)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制度;(二)检查下级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三)检查施工现场项目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状况及管理情况;(四)检查施工项目的组织保障及资源优化配置情况;(五)检查项目管理手册的执行情况。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