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垦利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296号),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以深化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城市管理为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运转高效、执法规范、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城市管理机制,逐步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能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及经费来源 (一)设立“垦利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挂“垦利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牌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列县政府序列,为县政府管理城市的综合执法部门,编制43人。 (二)县公安局设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