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篇一: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学校经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履行社会集团控购物资审批制度。 二、学校经费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一切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 三、学校公款不准私人借用,退教职工确有困难由工会互助“一日捐”活动来解决 四、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内部借款必须办理手续,经校长批准方可支付。财务人员不得发放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超过规定限额可用现金转帐支票形式代替。学校购买物质,1000元以上的只能用支票或托付转账方式支付。 五、学校现金一律存入财政专户(财务室保险柜存留现金不得超过500元),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转借公款或公款私存等现象。不以任何名义套取、挪用和坐支现金,对违纪者,除退赔资金外,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凡领取现金或缴纳现金必须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七、现金帐登记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帐钱相符。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