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为了充分反映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结余情况,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会计核算,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财预2010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 会计科目的设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收入、支出、结余一级会计科目应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性设置,明细科目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设置(详见附件),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除按照本办法设置明细科目外,还可自行增加明细核算和辅助核算。按照各类预算资金实行分类核算和分别使用的原则,设置统一的明细科目和辅助核算项目。(一)明细科目分四级核算1、在收、支、余一级会计科目下,按照资金类别分别设置“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其他资金”三个一级明细科目,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核算市本级财政拨入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其他资金”核算非本级财政、同级部门直接拨入资金和市财政专户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