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赣鑫磊政采字201838 号采购项目名称: 经营性充电站建设项目 采 购 单 位: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章) 采购代理机构: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 2018 年 月 日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 34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59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31第四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 3236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3787附件一 合同条款 88附件二 评分标准及评标办法 89903第一章 投标邀请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2、)委托,就经营性充电站建设项目实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1、招标范围:经营性充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技术要求经营性充电站建设项目 1 项 1300 万元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对本项目有兴趣参与竞争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先从吉安政府采购网 下载磋商文件,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上午开标时持(1)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
3、执照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3)联合体协议原件等资格证明资料(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现场资格验证,资格验证合格的投标方方可参与本次竞标。标书售价:300 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售后不退。3、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省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4、定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 整(北京时间) ,在江西省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 4
4、号开标厅)开标,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采 购 单 位: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 173 号汇金广场五楼联系方式:采购人: 龚先生 15807969395采购代理机构: 肖女士 0796-8289802 传真号 0796-82897855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工程。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服务采购的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3“
5、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方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充电设备生产或制造(联合体要求牵头单位具备) ;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各方财务报表)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各方证明材料) ;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 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信用证
6、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企业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 ;(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 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协议中应确定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是充电设备制造商。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4、投标费用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程序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投标方代表5.1 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查验) 。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
7、详见附件) 。6、投标报价6.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6.2 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报价范6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中:设备及安装部分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设备及安装部分采购清单逐项填报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综合单价应包括: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第三方验收和充电设备安装过程监理、培训、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保险费和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土建部分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即报价承诺法, 按采购人公布的招标控制综合单价、总价进行报价) ,采购人在技术要求中公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固定综合单价(综合
8、单价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第三方验收、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投标人在阅读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针对招标人的要约价进行承诺(即按采购人公布的招标控制固定综合单价、总价进行报价) 。不响应要约价的为废标。投标人进行承诺时应认真考虑报价风险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应盲目承诺报价。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6.3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的投标一览表上写明投标项目的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明投标项目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6.4 投标方所报的投标
9、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方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方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7.1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投标7.1.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7.1.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7.1.3 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
10、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7.1.4 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 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三章”)7.1.5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7.1.6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7.1.7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11、政策。7.2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7.2.1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7.2.2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7.2.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最新一期的为准。7.2.4 如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7.2.5 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残疾人福
12、利性单位的,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8、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8.1 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联合体协议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投标保证金9.1 投标方须在 2018 年 3 月 28 日开标前交纳 贰拾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注明赣鑫磊政采字201838 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
13、对于未交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公司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交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二选一) :(1)户 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帐 号:171299101000002783(2)户 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开户行:农行吉安禾埠支行帐 号:143707010400042079.2 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
14、录名单,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方的;4)有扰乱招标市场及恶意串标违标行为的。5)向招标人、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9.3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
15、内禁止参加吉安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1 投标方应提交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应采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并用信封将投标文件一起放入一个文件袋中并密封,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在每
16、一密封信封上并注明“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 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0.2 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1、投标文件递交1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 整,其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911.2 开标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 4 号开标厅)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投标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3 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 投标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的
17、澄清应在 2018 年 3 月 20 日北京时间 16:00 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我公司将不予回应。并视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无异议,对此后因招标文件的异议提出的质疑、投诉亦不予受理。对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以网上公示或书面通知的形式予以答复。 (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 投标截止时间三天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指定网站上发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方,并对其具有约束力。13.3 为使投标方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自行决
18、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14、中标服务费14.1 中标商在获得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计价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0.9 折计算支付中标服务费(人民币) 。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率 速算增加数(万 )100 以下 1.5% 0100-500 1.1% 0.4500-1000 0.8% 1.91000-5000 0.5% 4.915、提示:投标方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