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律师事务所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严格依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物价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业务收费。 第三条 本所按照“依法纳税、规范核算、自主分配、合理积累”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本所由主任(或主管合伙人)分管收费和财务工作。 第五条 本所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分设财务岗位,明确岗位责任,完善财务流程。 第二章 收费管理 第六条 本所接受委托,必须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 本所公示律师服务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监督。 第八条 律师服务费由本所财会人员统一收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和其他财物。特殊情况确需由承办律师代收费用的,应当经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