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徐州工程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采购行为,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采购工作应建立“学校统一领导、部门采管分离、招投标办公室集中采购、监督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实现“项目论证、采购实施、验收、监督”四环节协调运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学校范围内所有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教材、图书(电子资源)、家具、办公用品及耗材、劳保福利用品、学生代办用品、软件、车辆等。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饰修缮、拆除、绿化、水电、安防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