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名称(个人) 组织机构代码建设单位地址建设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建设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项目依据 项目性质 1.新建 2.扩建 3.迁建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用地规模 m(折合 亩) 工程投资 (万元)建 设 单 位 申 请 内 容 本单位(人)已做好申请 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前期工作,申请材料齐全,现特向贵局申请办理该项目选址意见书。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材料合法、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单位(人)愿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申请单位(个人): (盖章) 年 月 日有 关 部 门 意 见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表;2、建设单位委托授权书;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按国家投资管理规定需发展改革等部门批准的,核原件,收复印件) ;4、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限于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尚未明确保护措施和要求的、位于地下文物埋葬地区尚未完成文物勘探的,核原件,收复印件) ;5、规划专家咨询会的意见(重大项目地方规定需要的,核原件,收复印件) ;6、项目用地位置地形图(收原件及电子文件,需标明选址意向用地位置和范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注:扩大用地的项目,需提供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