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节能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TZ/G-KJ-22为切实贯彻上级下达的节能工作精神,确保公司各个环节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一、用电管理制度生产用电管理制度1、根据公司生产实际,各单位要切实作好避峰填谷工作,对生产班次进行合理调整,尽量使用谷段、平段电力。生产用电量大的设备如铸造电弧炉、中高频炉、热处理电阻炉等必须利用谷段电力,5T电弧炉每晚开炉不得少于两炉,以降低用电成本;除24小时连续运转设备外,其它设备在满足生产要求的条件下避开尖峰和峰段安排生产;结构件公司、运输机械分公司电焊机大量运行时,避开尖峰和峰段安排生产。2、各单位对主要耗能设备要实施监控,明确使用人和职责;对主要耗能设备要配齐电能表,并按计量部门的要求定期检定。建立能耗和产量台帐,随时掌握节超情况,随时分析。 3、各单位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加快低效电动机、变压器的更新改造,大力推广新型节能产品和高新技术的应用。4、严格控制非生产用能。凡用于烧水、取暖的小型电炉、电水壶均属非生产用能,各生产单位可使用23台小型电热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