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本人情况 配偶情况姓名: 性别: 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初婚日期: 初婚日期: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户籍类别: 户籍类别:离婚时间: 离婚时间:办理单位: 办理单位:子女归属: 子女归属:再婚时间: 再婚时间: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生育子女数: 生育子女数: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是否独生子女 领取独生子 女证时间子女情况现节育措施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情况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盖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时间: 年 月 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盖公章经办人:联
2、系电话:时间: 年 月 日拟入户地 省 市 区 街道备注说明: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职员、雇员向深圳市人事局材料之一。2.此表由拟聘职员、雇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 、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3.属深圳市外调入深圳(包括调入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 ,如属已怀孕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除填写此表外,还需由深圳拟接收单位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的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此表中须由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到深圳市计划生育局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4.如深圳市内调动的职员、雇员,只需填写此表,并由原工作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即可。5.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