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明确我市雨、污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目标,量化维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及居住小区、厂区的雨、污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第三条 深圳市水务局是城市及居住小区、厂区的排水管网维护、管理及考核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第四条 深圳市水务局(或其委托机构)每个经营年度不定期对管网维护、管理单位的管网维护质量和运营管理工作进行抽查考核。详细考核办法详见深圳市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抽查考核办法。第二章 名词解释排水管网 又称排水管道系统,是收集和输送雨、污废水的设施,它包括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排水泵站等。在本标准中,包括居住小区、厂区等的排水管渠及其附属设施、提升泵站等。主 管 沿道路纵向敷设,接纳道路两侧支管及输送上游路段来水的排水管道。支 管 连管和接户管的总称。连 管 连接雨水口与主管的管道。排水户 向水体或公共排水管渠排放雨水、污水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