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印章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司行政印章管理,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印章为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财务印章等行政印章。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保管第三条 公司负责人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行政印章(以下简称“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第四条 印章的制发、启用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公司部门及所属在渝二级单位,按其营业执照或部门职能,根据组建机构批文,由办公室统一刻制。外地单位的行政印章由各单位自行刻制。第六条 公司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该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对其使用的合法性负全面责任。第七条 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或转岗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转岗等手续。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管理第八条 印章使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凡加盖印章必须骑年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