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促进本乡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乡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和行政管理权限,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律责任逐级分解到负责组织实施的所属工作部门及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并进行监督、考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第三条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第四条 乡人民政府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第五条 应制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与乡人民政府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依据。 第六条 行政执法以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 第七条 行政执法必须做到:各种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各种违章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