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市管理局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保证全市系统各业务数据的安全和各业务软件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管理系统内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是指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储存、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第四条 市管理局信息办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和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网络联网业务的部门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第五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第六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