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近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该文件重点包括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具体的细则如下:附件1: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第三条 国家对互联网诊疗活动实行准入管理。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